日前,迁安市夏官营镇黄官营村的黄女士拿着一瓶清痘化妆品来到迁安市工商局夏官营工商分局投诉,称其所购买的清痘化妆品,清痘不成反引起了皮肤过敏。
黄女士于8月中旬在夏官营镇春英日化商店花58元购买一瓶清痘霜,当时商家描述说,使用本产品一个月之内,彻底清除脸部痘痘,保证使用一段时间后可使皮肤光滑润泽。使用一段时间后,黄女士发现皮肤出现了红点,起初她没太在意,后来皮肤开始发痒,红点越来越多。到当地门诊检查,医生诊断是化妆品过敏,建议立即停用。听到这一解答,黄女士立即来到该商店理论,要求商家退钱,并赔偿门诊费用。商家以消费者使用错误为由拒绝。
接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到该日化商店进行核查,证实了黄女士所说情况属实,并发现该商店正在销售的商品,有的已过有效期。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1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商家不仅为黄女士退了化妆品,还对其花费的医疗费进行了补偿。(曹瑞云、刘翠芝、刘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