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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皮肤过敏”该如何处理?

时间:2009-10-23 14:02来源:未知 作者:编辑部 点击:
孕妇皮肤过敏或皮肤瘙痒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在孕妇中的发病率大约是2%~4%。它有复发的特点,如第一胎发生了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分娩后自然痊愈了,不留下后遗症,但第二胎怀孕到7个月左右时,此病又会复发,分娩后还会再好。这种病又有家族性的倾向,
  

   孕妇皮肤过敏或皮肤瘙痒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在孕妇中的发病率大约是2%~4%。它有复发的特点,如第一胎发生了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分娩后自然痊愈了,不留下后遗症,但第二胎怀孕到7个月左右时,此病又会复发,分娩后还会再好。这种病又有家族性的倾向,有的时候母女、姐妹在妊娠时都会发生这种病。
   妊娠妇女为什么会发生瘙痒,肝转氨酶升高甚至发生黄疸呢?研究证明,由于胎盘产生大量的雌激素,改变了细胞膜的通透功能,肝脏内排泄胆汁的功能减弱,胆汁发生了淤积,所以产生了这种病。其主要危害是增加早产、胎儿宫内窘迫及胎儿宫内死亡率,并增加孕妇产后出血发生。众所周知,吸烟、喝酒、滥用药物对胎儿的危害很大。而孕妇食用过敏食物对胎儿发育的影响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事实上,孕妇食用过敏食物不仅能流产、早产、导致胎儿畸形,还可致婴儿多种疾病。

   据美国学者研究发现,约有50%的食物对人体有致敏作用,只不过有隐性和显性之分。有过敏体质的孕妇可能对某些食物过敏,这些过敏食物经消化吸收后,可从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中,妨碍胎儿的生长发育,或直接损害某些器官,如肺、支气管等,从而导致胎儿畸形或罹患疾病。因此,可从下面五个方面进行预防:

     (1)以往吃某些食物发生过过敏现象,在怀孕期间应禁止食用。
     (2)不要吃过去从未吃过的食物,或霉变食物。
     (3)在食用某些食物后如发生全身发痒、出荨麻疹或心慌、气喘,或腹痛、腹泻等现象,应考虑到食物过敏,立即停止食用这些食物。
     (4)不吃易过敏的食物,如海产鱼、虾、蟹、贝壳类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5)食用异性蛋白类食物,如动物肉、肝、肾,蛋类,奶类,鱼类应烧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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